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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试行)


浏览人数: | 发布时间:2018-09-11 | 来源:


第一章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文件精神,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和导师队伍整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研究生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顶端,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主要途径,是国家人才竞争的重要支柱,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核心要素。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研究生导师”)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直接承担者,肩负着培养国家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与重任。

第三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导师的思想品德、学术素养、科学研究水平直接影响研究生的教育质量。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强化导师岗位意识,提升导师素质能力,优化导师资源配置学校推动学位研究生教育,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

第二章指导思想

第四条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导师的首要职责,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从源头上加强导师队伍建设,着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研究生导师队伍。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明确导师的责任与义务,调动全校导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第三章基本任务

第五条基本任务

(一)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基本要求。用“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和“四个服务”等要求,统领全校导师管理工作,引导广大导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二)强化导师的岗位意识,将师德养成教育作为导师岗位职责和考核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通过制定并落实导师岗位管理制度,变导师“资格管理”“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改革考核评价制度,实现导师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完善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四章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要求

第六条政治素质过硬

牢固树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第七条师德师风高尚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正确行使导师权力,科学选才,维护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研究生启发和指导;有仁爱之心,以德育人,以文化人。

第八条业务素质精湛

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潜心学术研究,关注社会求,能够保持学术引领,积极推动知识文化传承发展;努力承担高水平科研项目,保持本人或本学科学术团队科学研究的前沿性和学术水平的先进性;秉承先进教育理念,重视课程前沿引领,具有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创新教学模式,丰富手掌手段,保证教学质量;不断创新实践,提升指导能力,助力研究生成长成才;积极参与本学科建设,协助所在培养单位做好所在学位点发展规划等相关工作。

第五章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第九条我校研究生培养实施导师负责制。导师应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结合实际工作,在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立德树人作用,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提升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引导研究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培养研究生的学术创新能力。按照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理念,参与制定并执行研究生培养计划,统筹安排研究生的科研与实践活动,加强对研究生的学术指导;定期与研究生沟通交流,深入开展学术研究;营造和谐的学术环境,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激发研究生创新潜力;引导研究生跟踪学科前沿,直面学术问题,开拓学术视野,在学术研究上开展创新性工作。

(三)培养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和专业实践活动,指导研究生发表各类研究成果,培养研究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支持和指导研究生将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四)培养研究生的社会责任。鼓励研究生将个人的发进步与国家和民族的发展需要相结合,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支持和鼓励研究生参与各种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人民和社会的过程中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培养研究生的国际视野和世界胸怀,努力成为世界文明进步的积极推动者。

(五培养研究生的学术道德与规范。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自觉遵守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学术事业的神圣性、纯洁性与严肃性,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在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强化学术规范训练,加强职业伦理教育,提升学术道德涵养;培养研究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六)优化研究生的培养条件。积极为研究生的学习和成长创造条件,为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有利条件;积极创设良好的学术交流平台,提供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的机会;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

(七)重视对研究生的人关怀。加强交流与沟通,做好研究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工作,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关注研究生的学业压力、就业压力,帮助研究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了解研究生成长环境和过程,关心研究生生活和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研究生面对困难挫折的良好心理素质;支持和鼓励研究生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强校规校纪教育,保护研究生合法权益。

(八)注重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帮助青年教师提升科研能力,引导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建设好本学科梯队;积极参加研究生教育改革,对研究生培养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学校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章完善导师培训和考核机制

第十条导师培训

学校建立研究生导师岗位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导师培训工作,对新增导师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并加大对中青年导师培训力度。

完善导师培训体系,突出立德树人职责,通过师德师风讲座、立德树人研修培训、研究生指导心得交流、导师能力提升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德、研、教能力突出的优秀导师队伍。

第十一条学校完善研究生导师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岗位管理、导师培训和导师考核等途径,将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到实处。

第十二条导师考核

导师考核以年度考核依托,坚持学术委员会评、教学督导评价、研究生评价和导师自我评价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体系。学校修订研究生导师考核办法,把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作为考核评价的重点,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导师的比例为全体导师的5%。

第十三条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建立健全研究生导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

研究生导师不得有下面情形: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影响恶劣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惩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4.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5.在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和学生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

6.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学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7.索要或违反规定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的;

8.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对于工作中存在以上情况,学校视情况采取约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导师,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者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研究生导师表彰激励机制,通过规范导师考核评价结果应用,强化导师示范引领作用等手段,加大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影响力。

合理使用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评价结果,将其作为人才引进、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有效发挥考核评价的鉴定、引导、激励和教育功能。

结合导师聘期考核,每三年开展一次优秀导师评选活动,对于立德树人成绩突出的研究生导师,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并通过多渠道加强导师立德树人宣传教育,推广优秀导师、优秀团队在立德树人方面的成功经验,努力营造师德高尚、师风良好的校园氛围,增强研究生导师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第七章组织与保障

第十五条在学校党政领导下研究生教育学院建立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工作小组,组长由党、政负责人担任,统一规划,促进我校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工作机制的常态化、科学化。

第八章附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体育学院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