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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年硕士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的通知


浏览人数: | 发布时间:2020-08-28 | 来源:


专业实践是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要求,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专业实践。现将相关专业实践活动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一、涉及范围

2019级体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硕)

2019级教育硕士研究生

2019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18级体育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硕)

二、实践形式

鉴于疫情防控,各相关学院、研究生导师应妥善处理硕士生实习实践计划。研究生积极与导师沟通落实专业实践安排。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在校内进行专业实践的可以安排在学校的实验室(含中心)进行,也可结合导师所承担的科研课题进行专业实践;校外实践要依托学校、企业、科研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专业实践。

三、实践时间及要求

全日制研究生实践时间为6-12个月,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结合自己工作岗位任务开展。

1. 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前要提前填写《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统计表》《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申请表》和《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在校外进行专业实践的还要要填写《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安全保证书

98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上述材料报研究生教育学院培养办(并报送电子版)备案。

2. 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实习实践单位需填写《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单位意见反馈表》,客观评价研究生实习情况。研究生按照要求撰写《实习报告》,由学院负责组织专家组依据实践单位反馈意见表及实习报告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可获得相应实践学分,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单位意见反馈表》《实习报告》预计上交时间20215月前,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其他

1、专业实习实践为研究生培养重要环节。研究生实习实践严格按照通知办法办理,以免影响学分认定。

2教育硕士涉及教育见习、实习、研习阶段,请认真教指委相关要求完成。

3、通知中涉及表格,可下载相应附件。

附件:​

2020年专业实践表格附件.zip

研究生教育学院

202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