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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级硕士研究生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的通知


浏览人数: | 发布时间:2015-10-19 | 来源:


各院(系、部):

根据《山东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实习工作的管理规定》、《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将2014级研究生实习、社会实践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111日至20151231日。

二、具体形式

1.导师负责安排学生实习和实践,学生可根据导师要求选择在校内、校外实习,非研究生部统一安排的校外实习生需提交邀请函。

2.研究生部在征求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统一安排部分学生到我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如山东省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山东省体育局部分运动项目管理中心、齐鲁师范学院等)实习、实践。

三、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部)应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本院(系、部)硕士生导师(含职能部门双肩挑人员)根据专业性质、特点,确定实习实践大纲和具体内容,制定实习实践计划。

(二)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指导教师原则上为其导师,也可由导师所在院(系、部)与导师共同指定其他人员。

(三)各院(系、部)应要求导师、指导教师和研究生认真开展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工作。

(四)请在1026日前提交《2014级研究生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信息表》汇总表。请在校外实习的学生于实习开始第一周内提交邀请函。请在实习结束后一周内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至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

相关材料见附件。 00.关于2014级硕士研究生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的通知.rar(105 KB)

 

                                                                             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部

                                          2015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