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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交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的通知


浏览人数: | 发布时间:2021-05-06 | 来源:


​关于上交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通知


专业实践是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按照原定专业实践安排。请相关毕业年级研究生按时上交专业实践报告,进行毕业前实践必修环节学分认定。

一、涉及范围

201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硕)

2019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18级体育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硕)

二、具体要求

1. 研究生按照要求撰写专业实践报告》,见附件。

2. 专业实践单位需填写实践单位评价意见,客观评价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由实践单位签字盖章。 校内导师填写鉴定意见。

3. 由学院负责组织专家组依据实践单位反馈意见表及实践报告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可获得相应实践学分。

三、其他

1.《专业实践报告》一律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左侧装订。20215月15日前交由研究生教育学院留存。

2. 最终版电子版《专业实践报告》由各专业班负责人汇总,打包发送邮箱 352814915@qq.com

3. 专业实践报告模板可从附件下载。

附件1  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实践报告(体育硕士).doc

附件2 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实习报告(体育学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