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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浏览人数: | 发布时间:2021-06-01 | 来源:


各学院和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字〔20213号)要求,现就有关项目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

(一)2016年以来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课程、案例库、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本次暂不接受2019年及以后的项目结题)。

(二)2016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与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统称为“教研项目”)。

二、结题办法

(一)结题形式。

1.课程。可以PPT、讲义或讲课视频等形式结题(附教学大纲)。课程负责人主编的相关教材获省级以上优秀教材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2.案例库。可以视频案例或文字案例等形式结题,填写《案例说明书》(附件1),并简要说明主要内容。入选全国性案例库的(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案例等),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3.教研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结题形式为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或相关成果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需注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项目”或“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且与立项项目内容有较高相关性,否则不视为结题材料。

(二)专家评议。研究生教育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推荐上报一定比例的优秀项目(推荐比例为20%)上报省教育厅。

(三)材料要求。

1.申报结题的项目,需提交项目申请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以下称《结题报告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以下称《结题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材料,其中项目申请书需提供申报原件PDF版(2018年申报项目可登陆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结题报告书、结题汇总表需提交Word。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621日下午5

2.结题验收材料的电子版材料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命名:

项目申请书,按照“单位代码(10457+单位名称+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项目申请书”方式进行命名;

结题报告书:按照“单位代码(10457+单位名称+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结题报告书”方式进行命名;

结题汇总表:按照“单位代码(10457+单位名称+结题汇总表”方式进行命名;

支撑材料:按照“单位代码(10457+单位名称+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支撑材料”方式进行命名,其中案例说明书按照“单位代码+单位名称+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案例说明书”方式进行命名;

3.申报结题的课程、案例库和教研项目电子版材料请于621日下午5点发至邮箱zongxiao@sdpei.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交至1号教学楼1718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31-89655109

4.我院拟定于626日组织结题答辩(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答辩准备。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对照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建设规划和建设成效,做好项目的结题验收。未达到预期成效的,一律不得结题。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须提交书面报告。

(二)对通过验收的课程、案例库和教研项目,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结题证书。


  

​附件: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相关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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