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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级硕士研究生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的通知


浏览人数: | 发布时间:2016-11-04 | 来源:


各院(系、部):

  教育实习和社会实践是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专业型)培养工作的必要环节,按照培养方案要求,硕士研究生须在本学期内完成社会实践工作。根据《山东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实习工作的管理规定》、《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将2015级研究生实习、社会实践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7日至2017年1月6日。

  二、实习形式

  1.自主选择。学生教育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可根据导师要求自主选择在校内、校外实习。学生选择校外实习需向研究生教育学院提交邀请函。

  2.集中派送。研究生教育学院在征求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统一安排部分学生到我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如山东省科学健身指导中心10人、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5人、山东省体育局部分运动项目管理中心10人、齐鲁师范学院2人、泰山学院2人等)实习、实践。

  三、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部)应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本院(系、部)硕士生导师(含职能部门双肩挑人员)根据专业性质、特点,确定实习实践大纲和具体内容,制定实习实践计划。

  (二)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指导教师原则上为其导师,也可由导师所在院(系、部)与导师共同指定其他人员。

  (三)各院(系、部)应要求导师、指导教师和研究生认真开展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工作。

  (四)请在11月7日前提交《2015级研究生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信息表》汇总表。请在校外实习的学生于实习开始第一周内提交邀请函。请在实习结束后一周内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至研究生教育学院培养办公室。

  相关材料见附件:

  附件1山东体育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参加教学实习工作的暂行规定(最新版)

  附件2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

  附件3山东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实习日程表

  附件4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实习意向表

  附件5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实践意向表

  附件6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教学实习社会实践计划表

  附件7山东体育学院实习教案本(理论)

  附件8山东体育学院实习教案本(外堂)

  附件9山东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实习效果评价标准

  附件10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教学实习报告书(硕士)

  附件11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报告书(硕士)

  附件122015级研究生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信息表

  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教育学院

  2016年11月4日

  2015级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实习相关附件.rar(74.3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