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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浏览人数: | 发布时间:2013-03-05 | 来源:


各有关系部:

  根据《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将2013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申报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各有关系部要进一步组织广大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继续认真总结本单位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实施情况,按要求与限额,精心组织,科学论证,择优遴选好2013年山东省立项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申报范围

  2013年项目申报范围继续按《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原则与范围申报。同时,根据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及相关建设,创新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导师建设与管理,产学研的密切结合等作为研究与申报立项的重点领域。

  三、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具有3年以上指导研究生教学经历的导师,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及学科、学位建设等工作2年以上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可申报1项。

  (二)申报省资助的项目是否可转为省立项自筹经费项目,请在申报一览表与申报表中注明。

  (三)已结题或鉴定的项目,对推动研究生教育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如有必要进一步继续深入研究的,可申请再次立项续研,但要重新填表申报,并提供原项目的研究报告、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尚有未结题在研项目的,项目申报负责人不得再行申报。

  (四)已结题或取得重要进展的自筹经费项目,对于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效果比较突出的,如有需要,可由项目负责人并经单位提出申请,经评审后给予一次性省经费资助。申请时,需提交单位申请报告,并附项目进展与结题报告等相关成果材料。

  对于应结而未结题的项目,有关系部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加强项目研究工作。超过原计划结题时间1年以上的项目,所在系部应书面做出说明,在今年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上交。

  四、报送日期

  请将推荐申报的《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3份、相关申报材料以及所有电子文本,于320日前报送我研究生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斌

  联系电话:0531-89655109

        E-mailken2114.com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doc(143KB)

  2013年3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