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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规定(2014修订)

发布时间:2015-03-23 | 作者:

凡在本院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和考试,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后,应按本规定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一)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按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并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

(二)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并按《山东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规范》要求撰写学位论文。

(三)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检测达到合格标准要求。

(四)学位论文在校内、外双盲评审中全部达到合格以上成绩。

(五)经过导师的审核,并在论文答辩审核表中进行评价与同意答辩的签字确认。

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

(一)学位论文导师评阅与答辩材料提交

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应填写《山东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核表》,连同学位论文提交给导师审阅。导师应对论文进行认真审阅、修改并提出指导意见。如认为已达到学位论文的水平,导师在《山东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核表》中进行评价并签字确认,由答辩申请者将《山东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答辩审核表》、《山东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信息登记表》、《山东体育学院硕士学位申请表》、《答辩决议书》和必须由学生和导师亲笔签名的《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纸质版一式一份送交研究生教育学院学委办公室,论文终稿电子版由班长收齐打包发送到学位办公室制定邮箱。

(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研究生教育学院对申请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具体参照《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道德和学术行为规范管理规定》执行。

(三)学位论文校内、外双盲评审

研究生教育学院组织对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学位论文进行校内、外双盲评审,具体参照《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规定》执行。

三、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

通过校内、外双盲评审的学位论文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的委员会的构成与正式答辩基本相同,唯一不同之处在于答辩主席可以是校内专家。论文预答辩采用研究生教育学院和各专业所属的二级学院分别进行。部分专业和部分学位论文的预答辩由研究生教育学院组织实施,部分专业和部分学位论文的预答辩由其专业所属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预答辩论文及组织实施单位由研究生教育学院学位办进行划分。

(二)学位论文答辩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由研究生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实行集中答辩制。根据学位委员会的日程安排,集中答辩时间为每年的6月初和12月底。

2.答辩委员会由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3-5名委员组成,其中设主席1名,由正高级职称且相同或相近专业(领域)的校外知名专家担任;委员2-4名,由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领域)高级职称或相当技术职称者担任。另设答辩秘书1名,负责协助答辩主席组织整个答辩工作、答辩会议记录工作和答辩决议草拟等工作。

3.校外盲审专家评审结果进入答辩论证会会场,作为答辩委员对论文质量评价的参考依据之一,从而拓展了校外盲审的作用。

4.论文答辩结果的确定以无记名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分全部合格的论文视为“同意授予学位”;出现1个评分不合格论文,需要答辩主席组织全体委员进行讨论,确定是否“同意授予学位”;出现2个以上(含两个)评分不合格论文,则直接确定为“不同意授予学位”。

  1. 答辩后论文的修改与质量监督

    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按照答辩论证专家组的意见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后的论文必须要求导师认真审核确认后才能提交。研究生教育学院组织专家对提交后的论文修改情况进行审核,对修改不合格的论文发回,提出批评,并再修改。

    五、推迟答辩与淘汰处理

    (一)未能完成学位论文而不能进行第一次答辩的学生,需要填写延期答辩申请表,经导师同意签字后,报送研究生教育学院学位办公室,按照申请要求参加后批次的答辩。

    (二)对未通过者,答辩论证专家组专家应写明理由。答辩一次不通过者,在3-6个月后提交修改好的论文准备参加第二次答辩,第二次答辩不通过者,原则上取消学位申请资格,上报学位委员会进行淘汰处理。

    六、档案整理

    (一)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将答辩材料等整理好,在一周内交到研究生教育学院学位办公室。

    (二)学位办公室将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七、附则

    (一)学位论文答辩管理按照本规定执行。

    (二)本规定由研究生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三)本规定自发布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