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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人数: | 发布时间:2018-11-17 | 来源:


  为确保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开展2018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师生互选的基本原则

(一)师生互选应尊重师生双方意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严肃、有效”的基本原则进行,禁止人为指定或摊派。

(二)师生互选可在跨专业(方向)导师内进行选择。

(三)为保证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严格限定每名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每名导师指导每届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3人;新增导师当年指导硕士研究生数不超过2人。指导能力水平突出教师可申请多带。

(四)符合招生条件的外聘导师,按照统一原则完成互选工作,并且原则上最多允许指导1名硕士研究生。

(五)研究生与导师的确定实行“双向选择”原则,一旦确定导师,则导师和学生对应关系原则上不再更改。

二、师生互选的条件

(一)参加互选的导师必须具备山东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并且符合招生导师资格(见附件1);

(二)参加互选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已正式报到入学,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

三、师生互选的组织与程序

具体详见:关于开展2018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山东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互选登记表.doc

附件3:山东体育学院2018级研究生——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结果汇总表.xls